范子淵知峽州

敕具官范子淵。汝以有限之財,興必不可成之役,驅無辜之民,置之必死之地。橫費之財,猶可以力補;而既死之民,不可以復生。此議者所以不汝置,而朕亦不得以赦原也。夷陵雖小,尚有民社。朕有愧於民,而於汝則厚矣。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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